初级经济法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初级经济法第四章增值税专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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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1)☞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2)一、消费税征税环节1.生产(1)生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wwW.PeixunJia.com
①用于连续性生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②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时纳税2.委托加工(1)交货时由受托方(个人除外)向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3)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直接出售不纳税(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3.进口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4.零售(1)金、银、铂、钻首饰及饰品,零售时纳税(2)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生产或进口+零售)5.批发(1)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生产+批发)(2)烟草批发企业销售给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税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物租金、优质费等)(2)初级会计考试中价外费用、零售价、含税销售额、普通发票金额、包装物押金都含税,有规定从其规定(3)包装物押金白酒、其他酒在取得时计入销售额;一般货物在逾期时计入销售额;啤酒、黄酒取得与逾期均不进入销售额。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啤酒、黄酒、成品油符合从量计征(2)销售数量的确定:①销售时为销售的数量②自产自用时为移送的使用数量③委托加工时为收回的数量④进口时为海关核定的数量3.复合计证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销售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卷烟、白酒符合复合计征(2)销售额与销售数量的确定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证(3)烟草批发商销售其他批发商,不纳税4.特殊销售额(1)自设非独立门市销售,按对外销售额与销售数量计税(2)用于以物易物、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税三、已纳税消费税扣除只适用于外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不得扣除:1.酒类产品(不包括葡萄酒)、手表、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电池、涂料2.已纳税珠宝玉石加工金银镶嵌首饰(纳税环节不同)3.用于继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注:除以上消费品不得抵扣,其他应税消费品已纳税的均可抵扣之了小问
(单选)甲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0月销售自产葡萄酒,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50 174元。已知增值税征收率为3%;葡萄酒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是()元。A.13515.66 B.16686 C.14580 D.15017.4答案:C项。解析:葡萄酒属于从价计证,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150174为含增值税销售额,需要换算为不含税价款。150174÷(1+3%)×10%=14580元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2022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与消费税法律制度(3),更多考试干货还在陆续更新中,建议大家持续关注哦!距离2022初级会计报考时间也越来越近了,不知道小伙伴们开始备考了吗?学习要趁早,通关几率高,赶快加入一起备考学习吧!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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