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方面,票据权利时效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票据是初级会计备考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很多考生对于票据权利的理解还有些不太清楚,那么票据权利有哪些?票据权利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还不清楚的考生,接下来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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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原始凭证是什么?会计原始凭证丢失怎么办票据权利有哪些?票据权利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其中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权利,其行使人为票载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义务人为主债务人。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其行使人分为两种情形:(1)(首次)追索权:票载收款人、最后的被背书人。(2)再追索权:代为清偿债务的背书人、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票据权利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权利的时效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后手对出票人或承兑人:①商业汇票: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②银行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③支票:自出票日起6个月;(2)后手对非出票人:①(首次)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②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注意】票据权利在上述时效期间内不行使则消灭;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以上就是关于“票据权利有哪些?票据权利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的全部内容,初级会计考试在即,相信同学们都在积极备考中,如果在备考期间遇见问题,可以到咨询了解。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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