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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使追索权的条件是怎样的,票据追索权为什么不能追索付款人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1-16)初级会计师39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不管是个人或者企业,在进行交易时需要签订合同和索要相关的票据。如果对方不按照约定进行,则可以追责,也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那么,票据追索权是什么意思?票据追索有时效吗?有兴趣的话,跟着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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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票据追索权的意思是持票人在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根据会计准则,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利,属于第二顺序权利。无论票据是否背书过,持票人均有权要求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进行偿付。

行使票据追索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持票人所持票据必须是有效的票据。

2、持票人必须依法行使票据追索权。

3、持票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追索权。

票据追索有时效吗

票据追索有时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票据到期前,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票据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在追索时效期内,持票人才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保障持票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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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想要行使票据追索权必须在追索时效期内,否则就丧失了追责权利。如果大家在学习票据有关的知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随时到官网咨询详情。看了以上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票据追索权是什么意思?票据追索有时效吗?”等信息有所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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