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初级经济法必背法则,2024年专升本经济法的复习资料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备考已经开始,大家在备考期间一定要注重夯实基础,牢牢掌握恒重点,将恒考点知识理解掌握。为此,贴心的就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经济法基础》科目恒重点知识合集(上篇):
wwW.ZgJcc.Com
前4章总结,一起来看看吧!2024年《经济法基础》恒重点知识合集(上篇):前4章总结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恒重点知识汇总【双科】1第一章 总论1、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行为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2、法的效力等级排序(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3、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和现象(2)法律行为:通过主体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3)事实行为:与法律关系主体的意思表示无关,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后果的行为4、民事责任重在补偿、赔偿,不强调处罚5、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适用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刑事责任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形式7、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2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档案管理2、会计监督3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1)加“零”:1-2 月;1-10 日;整十月、日(2)加“壹”:10-12 月;②10-19 日2、金额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3、票据追索:被追索人(考试常见情况):(1)票据无问题,程序无问题,但承兑人无理拒付→向全体前手行使追索权;(2)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向承兑人或者出票人行使追索权;(3)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向出票人行使追索。4、票据权利时效(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 2 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5、票据提示付款期限记忆口诀:远期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即期票据:汇 1 本 2 支 106、贴现利息 = 票面金额 × 年贴现率 × 贴现期 /3607、预付卡(1)记名预付卡可挂失,可赎回,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预付卡不挂失,不赎回,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5 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得超过1 000元;(2)单位一次性购买预付卡5 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预付卡 5 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4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1、增值税(1)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标准①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500 万元及以下②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2)混合销售与兼营①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按主营业务的税目税率交税);②兼营:“两项或两项以上”销售行为涉及多个税目(不同税目税率分别核算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3)视同销售货物(8 类)(4)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5)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认①折扣销售:打折,商业折扣(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税);②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从发生当期的销项税额或销售额中扣减;③销售折扣(现金折扣):鼓励债务人提前还款(按折扣前的销售额征税);④以旧换新:a.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b.非金银首饰: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⑤还本销售:按正常销售纳税,不得扣除还本支出;⑥以物易物:双方均视同销售。(6)包装物押金①酒类(啤酒、黄酒除外):收到押金就缴增值税②其他类(含黄酒、啤酒):超过合同约定期限或 1 年期限未收回计征增值税2、消费税(1)消费税纳税环节①生产环节:大多数应税消费品;②进口环节:进口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在报关进口时纳税;③零售环节:金银铂钻,超豪华小汽车加征;④批发环节:卷烟和电子烟加征(2)计税方法①从价定率(比例税率):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②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③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同增值税;②自产自用:移送使用当天;③委托加工:纳税人提货的当天;④进口:报关进口当天"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进口不征,出口不退)(1)应纳税(费)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适用税(费)率(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市区),5%(县城、镇)、1%(非市区、县城、镇)(3)纳税期限:同增值税、消费税"4、车辆购置税(1)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10%)(2)征收范围: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5、关税(1)纳税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2)应纳税额 = 关税完税价格 × 税率(3)一般贸易项下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货价+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劳务费+相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专利商标等)+卖方佣金"以上就是关于2024年《经济法基础》恒重点知识合集(上篇):前4章总结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2024初级会计备考已经开始,基础薄弱、备考时间少的考生,赶紧来跟着专业老师课程走,学习更有保障哦~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会计迷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