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经济法真题及答案,中级经济法答案9月4号大题答案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A.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B.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C.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2.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的,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可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C.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未约定的,可由出票地人民法院管辖3.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A.诉讼时效 期间的最后6个月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4.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答案解析及更多题目请点击左侧下载按钮,下载试卷开始做题吧!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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