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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到期三年了没起诉还有效吗,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1-20)注册会计师35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1.抵押财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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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抵押不可抵押的财产

2.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的关系 (1)抵押时地上已有房屋: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以其中一个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另一个。 (2)抵押时地上没有房屋: 抵押时尚未建成建筑物的——处分时应当将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建筑物拍卖所得价款债权人不得优先受偿。

3.抵押权的设定类型

4.登记的抵押物转让及限制 (1)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转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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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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