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章节,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教材目录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单项选择题1. 2016年3月1日,甲以自有的一套房屋为债权人乙设定了抵押权并办理抵押登记。5月1日,甲又以该房屋为债权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6月1日,甲擅自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与丙的抵押合同无效B. 乙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C. 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D. 甲与丁之间转让房屋的合同有效【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甲与丙之间的抵押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已经生效。2. 甲向乙借款100万,丙以自己价值100万的房屋一套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乙将对甲的债权转让给丁,则抵押权将( )。A. 消灭B. 由乙继续享有C. 由丁享有D. 由乙、丁共同享有【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的特征。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和随附性。抵押权为确保债权实现而设立,其存在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本题中债权人乙将债权转让给丁,那么乙享有的抵押权也随之转让给丁。3. 林某因耕田需要,于5月1日借用了赵某家的耕牛,后于5月20日向赵某表示希望买下该牛,赵某于次日表示同意,5月25日,林某向赵某支付价款8000元。按照物权法规定,林某取得耕牛所有权的时间为( )。A. 5月1日B. 5月20日C. 5月21日D. 5月25日【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交付。《物权法》第 25 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4. 根据《物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动产质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是质物的交付B. 动产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使用质物,不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C. 动产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的孳息D. 混同不会导致动产质权的消灭【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核质权的效力。妥善保管质押财产是质权人的义务。所以选项 B 错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 C 错误。混同是动产质权消灭的原因之一。所以选项 D 错误。5. 田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王某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田某,但其后王某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田某,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唐某。唐某取得钻戒后,与田某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唐某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田某B. 唐某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田某可依其质权向唐某追偿C. 唐某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田某不能对该钻戒行使质权D. 唐某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田某是否同意【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核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王某并未向田某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后王某将钻戒卖给唐某,唐某取得了钻戒的所有权,田某对该钻戒不能行使质权。......答案解析及更多题目请点击左侧下载按钮,下载试卷开始做题吧!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会计迷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