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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判决与执行(法院判决和执行)

注册会计师网3年前 (2022-01-21)初级会计师94
诉讼判决与执行 1、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3)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提示: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2、执行 (1)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机关 情形 执行机关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由第一审法院执行 对于调解书、仲裁机关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9种执行措施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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