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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

注册会计师网3年前 (2022-01-21)初级会计师1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10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三)税前扣除项目 1成本。 2费用。 3税金。 4损失。 5其他支出。 (四)扣除标准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社会保险费。 4借款费用。 5利息费用。 6汇兑损失。 7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的5‰。 9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11保险费。 12租赁费。 13劳动保护费。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1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7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 (五)不得扣除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六)亏损弥补 (七)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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