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级会计师 > 正文内容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

注册会计师网3年前 (2022-01-21)中级会计师116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

企业合并业务发生时确认的资产、负债初始计量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

【答案】×

【解析】符合免税合并条件,对于合并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合并形成的商誉或者计入当期损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会计迷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