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级会计师 > 正文内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认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认定?)

注册会计师网3年前 (2022-01-21)中级会计师7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何认定

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补价÷整个资产交换金额≥25%,则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即: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或者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之和)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的,视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则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会计迷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