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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开始了吗,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1-31)中级会计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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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继续教育是每个财会人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关系着会计人员后续的发展。下面就跟小编了解一下2023年北京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吧。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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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现将2023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kjcyrygl)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已经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过的会计人员(无需再进行信息采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未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信息采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2.身份证号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并已导入认证平台的会计人员,可使用在其他部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3.身份证号未注册过,但手机号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需要通过统一认证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正常使用。

会计人员若无法正常登录系统,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帮助,咨询400-056-0066(工作日:9:00—18:00)。

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方面问题,可电话咨询:010-62056922(工作日:9:00—17:00)。

六、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一)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二)查询2018-2022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原在北京市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在京中央单位、外省市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国管局或在外省市工作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在京中央单位或外省市工作的会计人员,现已调入北京市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尽快调入北京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

(三)继续教育时间:本年度及补学学习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通过北京市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职称证书,对于通过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全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折算学分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成绩单,于次年3月31日前折算上年学分。

(四)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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