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善意使用范围,善意取得的条件和法律效力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有关这个知识点的相关问题,小编为你具体解答。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 一、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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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权发生转移 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真实权利人的所有权随之失去。 2、赔偿请求权 真实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不动产均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赃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3、善意取得制度不仅适用于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三、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更多有关经济法知识点解读和考试重难点的分析,可以关注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栏目。 以上就是【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考试资讯,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添加老师 获取更多注会备考资源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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