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所得税怎么申报,分公司需要申报所得税吗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分公司需要申报所得税吗?有哪些具体要求?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分公司需要申报所得税吗?分公司需要申报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且分公司的流转税,必须在当地的税务机关核算缴纳,这个是流转税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到地税申报缴纳。纳税申报方式有自行申报、邮寄申报、电子方式、代理申报(属于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的非涉税鉴证业务)。二、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有哪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实行定期定额方式(双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双简)等申报纳税方式。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以上就是【分公司需要申报所得税吗】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章节知识,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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