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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包括哪几个,涉及第三人履行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2-02)注册会计师24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该条款规定的是“利他合同”,在利他合同中,虽然第三人并非合同的当事人,但是合同的效力可以拓展到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得履行请求权。利他合同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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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2)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2.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1)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2)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合同未约定第三人具有履行义务;(2)债务人不履行债务;(3)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4)根据债务性质、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未明确将第三人代为履行排除在外。无论是“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还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均不是合同当事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需要以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履行债务事先作出明确约定为前提,而“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的前提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第三人具有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单方自愿代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债权转让是法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即自然取得该债权。 以上就是【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章节知识,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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