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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适用范围,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2-02)注册会计师22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1.对象范围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2.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对外贸易法》。单独关税区是指在对外经济贸易方面有自主权而在政治外交方面无自主权的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海关法规得以全面实施的区域。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已经分别以“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简称“中国台北”)名义加入世贸组织,成为我国的单独关税区。 以上就是【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章节知识,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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