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跟合伙企业优缺点,特殊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合伙企业的优缺点?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小编已经整理了相关信息,现在为您解答。 一、合伙企业的优点1.合伙人组成灵活,既需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2.普通合伙企业未限定合伙人上限人数;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出资人(股东)一样,上限均为50个。3.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和有限合伙人不允许。4.普通合伙人可以以较少的出资额控制合伙企业。除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担任普通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合伙人可以由居民企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合伙企业的缺点1.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所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法人合伙人不能如有限公司股东一样,作为税后收益,免征所得税;同时,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法人合伙人不能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营利、在所得税前扣除。2.合伙企业未明确可以作为重组当事人,享受特殊重组递延纳税优惠。3.合伙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不能如居民企业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合伙企业的优缺点】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章节知识,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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