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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国清算代表什么职能,清算组的职责和权力跟职权一样吗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2-02)注册会计师24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清算组织职权有哪些?有关这个知识点的相关问题,小编为你具体解答。 一、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二、清算程序是什么?(1)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2)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清算方案的确认公司自行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决议确认;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应当报人民法院确认。(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就是【清算组织的职权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章节知识,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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