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公告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河南省财政厅发布了河南省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河南省2023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00:00至2月27日23:59,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报名,具体简章内容请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新乡市 、安阳市、焦作市、鹤壁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南阳市、商丘市、济源市的考生们,认真阅读下文。 简章重点信息整理
①报名方式:
wwW.ZiliaoPan.Com
网上报名,网上审核②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月27日23:59
③特殊政策要求:信息采集
④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⑤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9日00:00至5月12日23:59
⑥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⑦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时间是2023年2月14日8:00至2月28日18:00
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精神,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3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就河南省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ztzl/kj/)完成“信息采集”。 (四)本通知“一、考试报名”(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具体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的大纲为准。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初级) 5月13日至17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中级) 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高级) 5月13日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地会计考办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会计考办应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地会计考办应统筹做好考试组织和防止疫情扩散工作,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保证考试正常顺利进行;因突发紧急情况,确实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应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发布暂停考试公告,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 (五)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中级资格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六)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会计考办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2023年1月10日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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