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合同法未约定保证方式,合伙企业经济法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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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人1.普通合伙企业1)应有2个以上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2.有限合伙企业1)由2个以上50个以上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3)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二、出资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三、财产份额的转让与出质1.普通合伙企业1)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5)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四、损益分配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可以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以上就是分享给大家的2021年注会《经济法》第五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2021年注会备考时间告急,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备考哦!在这里祝大家考试顺利、成功通关!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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