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由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法律关系主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实际行为所指向的,能够满足人们物质利益精神需要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各种各样的现象(对象)。 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1.物 (1)物既可以是自然物(如森林、土地),也可以是人的劳动创造物(如建筑物、机器、各类产品)。 (2)广义的物还包括货币及其他各种有价证券。 2.行为,包括作为(如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和不作为(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或执业活动)。 3.人格利益,包括公民或组织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公民的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包括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作品、专利、商标等。 以上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注会考试资讯,欢迎前往CPA网站首页! 添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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