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考点,初级经济法考点背诵版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公司分类
1.以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方式为标准分类:www.xuezuocai.com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2.以信用基础为标准分类:资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3.以公司组织关系分类:子母公司、总分公司二、公司登记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住所3.法定代表人4.公司类型5.公司经营范围6.股东出资(注: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需注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三、设立登记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2.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四、变更登记1.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减少资本是45日后)2.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五、注销登记1、公司被宣告破产2、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股东会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有限责任公司(1)设立1.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4.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会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董事会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2.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期满可以连任3.经理对董事会负责(4)监事会1.成员不少于3人,小规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置1-2名监事2.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3.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5.任期3年,可以连任6.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转让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其他股东30日内未作出回应,视为同意转让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其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两名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协商各自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行使优先购买权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等(6)特殊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3.一人有限公司不设股东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5.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1.股东只有一个2.股东只能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更多考点请点击左侧下载按钮,快来下载观看吧!1KAO.Net易考网专注职称考试资料,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审计师,精算师,统计师等在线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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