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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第7章第8节,中级会计经济法必背知识点第一章

注册会计师网1年前 (2024-01-19)中级会计师22

今天小编考考为大家分享关于初级会计,中级会计,高级会计,注册会计师考试信息,会计职业教育培训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又到了中级会计备考干货学习时间啦!今天给大家分享的是「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的重点知识——相关法律制度。只要我们充分利用中级会计模拟试题勤加练习,相信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一、专利权概述1.通常情况下,专利权与著作权、商标权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特点包括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2.专利权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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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专利申请人:发明人、设计人或共同完成人;继受专利申请权的人;职务发明的单位;完成发明创造的外国人等。

二、专利申请原则1.诚实信用原则。

2.书面申请原则。

3.先申请原则。

4.一申请一发明原则。

三、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况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4.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四、优先权1.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2021年新增),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专利侵权行为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2.假冒专利。

六、不视为专利侵权行为1.权利用尽。

2.先用权制度。

3.临时过境。

4.为科研和实验目的使用。

5.药品及医疗器械强制审查例外。

七、专利实施的开放许可1.提出开放许可声明:

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2.撤回开放许可声明:

专利权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由国务院公告。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3.实施开放许可的权利:

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支付许可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八、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1.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2.专利权的无效: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国务院对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对国务院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不服的,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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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八章的重点知识:相关法律制度。更多中级会计备考干货就在,建议大家持续关注哦!临近考试,考生们也要注意作息和饮食规律,争取以最好的状态应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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